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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6:28:18  浏览:892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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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财会[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监[2001]44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中央直属企业前一阶段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现就重点检查阶段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重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会计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把“打击伪造各种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列入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和当前工作重点之一。各地区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重点检查是此次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对检查组的组成、被检查单位的选择、检查内容的确定、检查工作的实施、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等各个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坚决反对和防止一切图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做法。要通过重点检查发现并严肃处理一批严重的会计造假和违法违规案件,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树立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威。在重点检查过程中,财政部将对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对地方重点检查过的单位进行复查。
二、重点检查的内容。应当按照财会[2001]18号文件规定的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内容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1]39号)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内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重点检查中,要把股份有限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0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17号)、《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31号)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三、重点检查的形式和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形式要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主。在重点检查过程中,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与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财监[2001]39号的有关要求,适当聘用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参加重点检查,组织好检查工作。要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选择重点检查单位,认真制定检查计划,下达检查通知书。检查组对被查单位实施检查后,要认真填写“《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格式附后)。
对查出的问题,财政部门要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财会[2001]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在进行重点检查中,对检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重点检查总结材料的报送。重点检查结束后,各地区应在8月31日之前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情况报送我部。报送内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检查汇总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汇总表、违法情况统计汇总表(上述有关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附后)及重点检查工作的情况说明。
重点检查工作情况说明的主要内容有:重点检查的范围、被查单位数量、检查内容、形式和时间;检查组的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中查出的主要违法行为及金额;对违法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情况;对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情况(应分个案分别说明);对违法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未予以处理的数量、原因和有关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各地区在检查结束后,应按本通知所附报表格式上报有关报表,同时还须报送相应的软盘。
为便于各地区汇总重点检查阶段的有关报表,我们研制了相应的汇总软件(另发),请各地区按照要求上报汇总软盘。同时,我们在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设计了有关报表的电子文档格式,具体下载方法见财会[2001]29号文件的有关内容。
五、各部门和各中央直管企业应当按照财会[200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除配合我部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外,可以自行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检查,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直接报送我部。

附件:1.《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表
2.《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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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事厅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家行政机关 (含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下同)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激励其恪尽职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辞退,是指单位按法定事由和程序对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主动解除任用及其相关关系。辞退不具有惩戒性质。
第三条 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努力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而又不够开除处分者,单位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称职的,或当年考核不称职、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称职的;
(二)因机构调整、撤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变动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或严重违反其它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四)不履行工作人员义务,不遵守职业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五)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
(六)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技术、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购买股票有关规定,用公款或贷款购买股票,收受企业赠送股票或股权证的;
(八)违反兼职规定从事兼职,经批评教育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
(九)无理取闹,纠缠、恐吓、威胁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绝症、精神病及职业病的,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治疗期间的;
(三)妇女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孕、产、哺乳期间的;
(四)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和留用察看,或缓刑由单位监督改造的;
(五)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第五条 辞退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 辞退工作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拟辞退人员所在处、科、股或基层单位意见,在核实情况基础上,向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二)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定《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报 (审)批;
(三)辞退工作人员时,单位应书面通知被辞退人员;被辞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完成工作移交,还清公共财产,结清经济帐务后,由单位发给《辞退证明书》,办理辞退手续。因不可抗拒原因,三十天内无法办理辞退手续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无故逾期不办理的,单位可作自
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被辞退人员不服的,可在接到辞退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向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论仍不服的,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仲裁期间,除受理机关同意外,原辞退决定不停止执行。
经仲裁,不同意作辞退处理的,原单位应收回妥善安排工作。
第八条 单位对被辞退人员应按本人被辞退当月基本工资,一次性发给辞退费: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最高不超出十二个月。已实行待业保险的,不发辞退费。
被辞退人员重新工作后再次被辞退的,其计发辞退费的时间按重新工作的年限计算。
辞退费从单位的预算外经费或预算包干经费中列支。
第九条 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原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凭《辞退证明书》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登记待业,或自谋职业。行政机关原则上不招收被辞退人员。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重新就业后,其工资由接收单位按其新任职务、新工作岗位的的工资标准,参考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辞退前和重新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 《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辞退证明书》须存入本人档案。被辞退人员的档案,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中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中,被辞退人员属工人的,按政府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 辞退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回避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
第十三条 辞退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借辞退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可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或提请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被辞退人员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技术、经济权益,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和伺机报复,违者由单位提请公安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单位辞退集体所有制工作人员,国务院有关部委在川省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单位终止对聘用制干部的聘用和解除合同制工人的合同,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辞退证明书》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定 (样式附后),各地、各单位自行复制。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省上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993年11月25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为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总体目标,全面提高自学考试教育质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根据我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通知》(教考试〔1998〕1号)和《关于制定、修
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编制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加强教材等自学考试媒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考试〔1998〕5号)精神,制定、修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是国家通过自学考试对专门人才进行培养的总体方案,它规定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是实施学历教育和国家考试的标准;由全国考委机械类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机械行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结合自学考试特点拟订并由全国
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地在执行中对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得变动,以保证统一规格和质量。
二、本通知附件专业考试计划中属教考试〔1998〕5号文件中规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其统考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已经开考本通知附件各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认真研究本考试计划,按照我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考试〔1998〕7号)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过渡,做到与本计划的要求相一致,具体课程的衔接过渡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过渡工作应于2001年底前结束。
在实施本计划过程或调整过渡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是为适应我国当前对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设专科与独立本科段,分别为专科与本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与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的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专科的规定,取得五门公共基础课,七门专业基础课和三门专业课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8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独立本科段的规定,本专业专科毕业或非本专业专科毕业取得规定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取得本科规定的四门公共基础课,六门专业基础课和三门专业课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5学分,并且毕业设计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
,其学业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于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专科层次培养从事机械制造工艺编制和工艺装备设计,机械制造设备选用、管理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专科的专业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计算机应用、工程力学、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等基础知识;具有初步的计算机绘图、编制机械加工工艺与设计工艺装备的能力,能够初步选用和管理机械制造设备,具备一定的经济分析能力。
独立本科段培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领域内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技术改造、经济管理方面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本科的专业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软件基础、工业用微型计算机、检测技术、可编程序控制器、现代设计方法、机械制造装备设计、精密加工、特种加工、自动化制造系统和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具有机、电、计算机相结合的初步设计能力和从事现代机械制造的
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一)专科
---------------------------------------
|类 别|序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分|实践学分| 实践学分备注 |
|---|--|----------|----|----|---------|
| |1 |政治经济学 | 4 | | |
| 公 |--|----------|----|----|---------|
| 共 |2 |哲 学 | 4 | | |
| 基 |--|----------|----|----|---------|
| 础 |3 |大学语文(专) | 4 | | |
| 课 |--|----------|----|----|---------|
| |4 |英语(一) | 7 | | |
| |--|----------|----|----|---------|
| |5 |高等数学(工专) | 7 | | |
|---|--|----------|----|----|---------|
|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2 | 上机 |
| |--|----------|----|----|---------|
| |7 |机械制图 | 6 | 1 | 计算机绘图上机 |
| 专 |--|----------|----|----|---------|
| 业 |8 |工程力学(机) | 5 | | |
| 基 |--|----------|----|----|---------|
| 础 |9 |机械设计基础 | 5 | 2 | 课程设计 |
| 课 |--|----------|----|----|---------|
| |10|电工与电子技术 | 4 | 2 | 实验 |
| |--|----------|----|----|---------|
| |11|工程经济 | 4 | | |
| |--|----------|----|----|---------|
| |12|机械制造 | 4 | 1 | 实习 |
|---|--|----------|----|----|---------|
| |13|机械制造技术 | 6 | 1 | 课程设计 |
| 专 |--|----------|----|----|---------|
| 业 |14|数控技术及应用 | 3 | 1 | 实验 |
| 课 |--|----------|---------|---------|
| |15|理论与实践 | 不得少于3学分 | 课程由各省自定 |
|-----------------|---------|---------|
| 学分总计 | 78 | |
---------------------------------------
说明:
1、考试课程的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18学时教学时间;
2、序号为1-14的课程均属全国统考课程,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序号为15的课程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自编大纲、教材,自行组织命题。
(二)独立本科段
---------------------------------------------
|类 别|序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分|实践学分| 实践学分备注 |
|---|--|----------------|----|----|---------|
| |1 |中国革命史 | 4 | | |
| 公 |--|----------------|----|----|---------|
| 共 |2 |英语(二) | 14 | | |
| 基 |--|----------------|----|----|---------|
| 础 |3 |物理(工) | 5 | 1 | 实验 |
| 课 |--|----------------|----|----|---------|
| |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 |
|---|--|----------------|----|----|---------|
| |5 |计算机软件基础 | 4 | 1 | 上机 |
| |--|----------------|----|----|---------|
| |6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 4 | 1 | 上机 |
| |--|----------------|----|----|---------|
| |7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4 | 1 | 实验 |
| 专 |--|----------------|----|----|---------|
| 业 |8 |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PLC)| 3 | 1 | 实验 |
| 基 |--|----------------|----|----|---------|
| 础 |9 |经济管理 | 5 | | |
| 课 |--|----------------|----|----|---------|
| |10|现代设计方法 | 5 | 1 | 上机 |
|---|--|----------------|----|----|---------|
| |11|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 6 | | |
| 专 |--|----------------|----|----|---------|
| 业 |12|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 5 | 2* | 课程设计 |
| 课 |--|----------------|----|----|---------|
| |13|自动化制造系统 | 5 | 2* | 课程设计 |
|-----------------------|---------|---------|
| 毕业设计(论文) | 需答辩通过 | |
|-----------------------|---------|---------|
| 学分总计 | 75 | |
---------------------------------------------
说明:
1、实践学分中,带*的2学分课程设计(机械制造装备设计和自动化制造系统),应考者
选做一个;
2、序号为1-7,10的课程均属全国统考课程,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序号为8-13(10除外)的课程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自编大纲、教材,自行组织命题;
4、动力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机械制造技术(7)、数控技术及应用
(4);
5、工科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机械制图(7)、机械制造技术(7)、数
控技术及应用(4)。
五、课程说明与自学教材
(一)专科
1.政治经济学(略)
自学教材:《政治经济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宁玉山主编1993出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
2.哲学(略)
自学教材:《哲学原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肖明主编 1997年出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3.大学语文(专)
本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中文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语文知识和写作能力而设置的一门综合性文化基础课。该课程的主要内容精选了56篇古今优秀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和诗歌,以及对这些作品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的简要分析评
价。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学应考者在高中语文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汉语言文学、文章的阅读理解的能力和对文学作品的初步分析评价能力,提高写作的能力和文化素养,并为学好高等教育其他各类专业课以及从事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语文基础。
自学教材:《大学语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徐中玉主编 1994年出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英语(一)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其目的是使应考者掌握英语的基本知识,具有3000以上的英语词汇,学会使用常用的语言工具书,具有初步的独立阅读能力和翻译能力。应考者在学完本课程后,能掌握基本阅读能力,能凭借工具书阅读与本专业有关的英文资料并
能译成中文,译文基本通顺。
自学教材:《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高远主编 1998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5.高等数学(工专)
高等数学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公共基础课,通过学习,要求应考者系统地获得一元函数和微积分学和常微分方程,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包括空间解析几何)和级数的初步知识。在自学过程中要求应考者切实掌握各有关内容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比较熟练的运算能力和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及抽象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
自学教材:《高等数学》(上、下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陆庆乐、马知恩主编 1991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6.计算机应用基础(略)
自学教材:《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杨明福主编 1996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7.机械制图
本课程是一门研究用投影法(主要是正投影)绘制机械图样和解决空间几何问题的既有理论又有较多绘图实践的专业基础课。其目的是培养应考者绘图、读图能力和初步的图解能力,同时学习公差与配合的基本知识。要求学会基本画法,能正确地绘制和阅读一般零件图和中等复杂程度
的装配图。所绘图样应做到:投影正确,视图选择与配置恰当,尺寸完全,标注清晰,字样工整,图面整洁,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学会查阅机械零件手册和有关国家标准,学会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关的标注方法。随着计算机绘图新技术的发展,要求了解计算机绘图的基本知识,熟悉计算
机绘图系统的组成,并初步掌握用一种典型的绘图软件来绘制二维图形。
自学教材:《机械制图》、《机械制图习题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虞洪述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8.工程力学(机)
工程力学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包括静力学、动力学和材料力学三部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力学的简化及物体平衡时作用力之间的关系,掌握物体运动的特征及作用于物体上的力与物体运动的变化之间的关系,掌握工程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问题。本课程为机械设计
基础、机械制造基础和机械制造技术等课程提供必需的力学知识和有关基础理论,并培养应考者的辩证唯物观点和处理一般工程力学问题的能力。
自学教材:《工程力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张德润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9.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包括机构设计和机械零件设计两部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和了解机构构造、运动、受力和机械效率,以及按给定的运动要求和力学条件选择机构类型和设计其主要尺寸。掌握和了解机械零件的工作原理、特点、失效形式、选用和计算方
法。通过本课程学习为机械制造基础和机械制造技术等后续课程提供必需的机构和机械零件的基本知识;同时培养应考者具有运用标准、手册进行一般参数的通用零件和简单机械装置设计的初步能力。
自学教材:《机械设计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丁洪生主编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0.电工与电子技术
电工与电子技术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电磁现象和电子技术在工程技术领域中的应用。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应考者掌握电路、电机以及电子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工程技术领域中应用的基本技能,着重于理解、掌握基本的实验技能。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学习
机械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课程打好基础。
自学教材:《电工与电子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赵积善主编1999年出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11.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是本专业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常用机械零件的制造方法,即研究零件从选择材料、毛坯制造和热处理方法,直到机械加工成成品的密切联系生产实践的综合性课程。本课程包含金工实习,应考者需在生产现场观察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和切削加工。课程的基本要求
是:掌握和了解常用工程材料的性能、热处理方法和选用原则;铸铁、钢、有色金属的铸造及特种铸造方法;自由锻造、模型锻造、冲压、辊挤等方法;熔化焊、压力焊、钎焊等方法;金属切削原理、机床、切削加工方法、特种加工原理和加工工艺等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学习机械
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课程打好基础;并为从事涉及机械设计和制造的技术工作奠定基础。
自学教材:《机械制造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盛善权主编1999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2.工程经济
工程经济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门技术科学和经济科学相互渗透的边缘学科。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经济要素,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原理,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方法,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与价值工程,设备磨
损的补偿及其经济分析,生产成本控制与分析等,通过学习,应掌握工程经济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前提,经济为目标,技术为手段,对多种技术方案进行经济效益评价、判断,并作出决策。
自学教材:《工程经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陈锡璞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13.机械制造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主要专业课。它由原机械制造工艺学,金属切削原理与刀具、夹具设计等课程的主要内容组成。本课程是一门以机械加工技术为主线,有机地融入切削过程,机床、刀具、夹具等内容的有关机械制造的综合性课程。课程的基本要求是:了解切削过程,
机床功用,典型零件机械加工工艺和现代机械制造技术的新发展。重点掌握机械加工工艺规程制订,夹具设计原理与机械加工质量,机器装配工艺等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与课程设计的实践训练,使应考者具有制订工艺规程、设计专用夹具和分析、解决机械制造生产过程
工艺技术问题的初步能力。为从事本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自学教材:《机械制造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董海森主编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参考教材:《机械制造技术》 黄鹤汀、吴善元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4.数控技术及应用
数控技术及应用是本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课。课程的基本内容为通过典型产品——数控机床,学习设备的主体结构、计算机控制原理、伺服系统和反馈系统等方面的知识,并重点掌握两座标控制的编程技术,其中包括必要的数学计算。使应考者掌握数控机床的主要结构、工作原理、调
试、检测、运行和维护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自学教材:《数控技术及其应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林其骏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二)独立本科段
1.中国革命史(略)
自学教材:《中国革命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何沁主编 1993年出版 武汉大学出版社
2.英语(二)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英语专业除外)本科段的公共基础课,适用于完成了中学阶段英语课程的应考者。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能比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基础知识和语言技能,做到具有较好的阅读能力、一定的英译汉能力和初步的听、说、写及汉译英的能力,为获取
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及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扎实的基础。本课程包括较系统的英语语法知识,英语单词约3800个(其中中学词汇约1600个)和词组约750个,阅读量为50000余词。本课程的重点为英语的基本词汇和语法,课程的主要目的为培养阅读能力。
自学教材:《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高远主编 1998年出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3.物理(工)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及相互转化和物质的基本结构及相互作用规律的学科。课程内容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振动、波动、波动光学和近代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物理实验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现代物理主要分支学科发展介绍;及其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实际
中应用的初步知识。本课程是工科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可为高等工程技术人员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培养科研能力、开阔视野、激发探索和创新精神、提高科学素质及今后进一步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奠定必要的物理学基础。
自学教材:《物理》(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丁俊华、祁有龙主编1999年出版 辽宁大学出版社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内容包括:随机事件与概率、随机变量与概率分布、随机向量、随机变量的数学特征、极限定理、样本、统计量与抽样分布,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回归分析和方差分析。
自学教材:《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范金城主编 1999年出版 辽宁大学出版社
5.计算机软件基础
计算机软件基础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主要内容为:C语言与数据结构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方法。本课程应有一定的上机实践。
自学教材:《计算机软件基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雷田玉主编1999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6.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其主要内容为微机系统的组成原理以及在机电一体化工程中的典型应用。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学习目前最通用的主流机型IBM-PC计算机的原理和组成,学习其指令系统,并能编制汇编语言程序,熟悉和初步掌握PC总线工
控机接口技术、可编程控制器(PLC)的原理和应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为后续课程打下基础。本课程应有必要的上机(软件和硬件)实验。
自学教材:《工业用微型计算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赵长德主编 1999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7.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研究的对象是机械工程中常用的传感器的工作原理及其特性,中间转换器及与微机接口,本课程对动态测试及其信号分析与处理也作简明介绍。通过学习,应掌握常用的传感器工作原理及特性,中间转换器及与微机的接口方
法,并初步掌握传感检测技术、标定和校准方法,熟悉动态测试及其信号分析与处理的概念和方法。结合典型实例了解传感器在机电产品中的应用。本课程应有必要的实验。
自学教材:《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张建民主编 2000年出版 出版社待定
8.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
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机械制造中的电力拖动,电气自动控制问题的一门学科。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特种电机的控制、驱动系统的工作原理、系统分析、设计方法及PLC可编程控制器的工作原理与应用。
参考教材:《机床电力拖动与控制》 王光铨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9.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系统地阐述了工程技术人员所必需的有关企业的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课程的基本要求是:了解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和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财务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其在市场预测、经营决策中的一般方法
,以及在产品开发、工程项目投资中的技术经济分析评价和投资决策的具体方法。
参考教材:《企业管理与技术经济》 唐齐千等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10.现代设计方法
现代设计方法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为主线,将有限元法和优化设计贯穿起来,并选一个简单的计算机软件将有限元法和优化设计的方法加以综合应用。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中的现代设计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优化设
计、有限元法,可靠性设计,平面刚架CAD设计和优化系统设计。通过学习,应初步掌握这些设计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为在工程中应用打下基础。
自学教材:《现代设计方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 应锦春主编2000年出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11.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
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精密加工是研究其所用的技术、工作原理和方法的课程。基本要求是:掌握精密加工和超精加工方法,加工误差与加工精度分析(热变形、振动、残余应力),精密元件加工,精密加工和超精密加工技术的展望。特种加工是有别于传
统机械切削加工的一些新的加工技术和方法。它是直接利用电能、电化学能、声能、热能以及将机械能等能量形式对各种难加工材料和复杂型面进行加工,基本要求是:掌握电火花加工、线切割加工、电化学加工、激光加工、超声波加工、电子束和离子束加工等各种特种加工方法的基本原
理、基本设备、工艺规律和主要特点及其应用范围。
参考教材:《精密加工》 袁哲俊主编
《特种加工》 刘晋春、陆纪培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2.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机械制造装备设计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它介绍各类主要机械制造装备的用途、功能和工作原理及掌握主要机械制造装备的设计原理和方法。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金属切削机床设计、工业机器人设计、物流系统设备设计。为今后分析与解决机械制造装备的设计、改装、运
行、开发与维修等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参考教材:《机械制造装备设计》 冯辛安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
13.自动化制造系统
自动化制造系统是本专业本科段的一门专业课。它是学习现代制造技术中的各种生产自动化的加工方法和特点。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成组技术;CAPP、FMS、CAD/CAM、CIMS;现代制造管理技术及物流技术等现代先进制造系统。要求应考者运用过去所学知识和本课程
基本知识相结合,来分析和处理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问题的初步能力。
参考教材:《先进制造技术》 张根保等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