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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5:28:30  浏览:803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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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3年1月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汇发〔2003〕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规范外汇质押行为,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银发[1994]316号)的规定,储蓄机构的外汇小额抵押人民币贷款只对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开办,且借款人申请此项贷款时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明以及本人名下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不得用他人的存单作质押。

二、除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明确规定外,不允许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用于自身小额抵押贷款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质押。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223号)的规定,目前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对企业发放的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且只能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或用外商投资企业自有外汇(含资本金、外债、经常项目项下收入)进行质押。

四、以前规定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批复》(汇复[2002]121号)中“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境内个人外汇收入质押发放人民币贷款”的内容停止执行。



二OO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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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

第一条 为减轻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因伤住院的家庭经济负担,特在成都市推行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为了保障少儿住院互助金参加者的合法权利,规范少儿住院互助金征集、使用、支付、结算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遵循政府组织、互助自愿、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的原则,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参加者缴费金额全部用于支付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因伤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

第三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年龄满1个月以上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因病、因残疾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第四条 成立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信息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统一管理。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进行监督,贯彻落实管委会决定。

第五条 管委会办公室下设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统一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管理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管委会决定;
(二)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汇总分析互助金的收支动态,并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组织少儿住院互助金专家组专家,对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出的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鉴定;
(四)对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复查审核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结算报销资料;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信息系统;
(六)定期公布少儿住院互助金收支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及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
(七)规范和简化结算报销程序,确保少儿住院互助金安全有效。

第六条 市和区(市)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宣传和动员少儿家庭及中小学生、儿童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用于少儿住院互助金。

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少儿住院互助金以下工作:
(一)积极倡导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通过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婴幼儿家长自愿为孩子交纳少儿住院互助金,并使其达到较高覆盖率;
(二)支持和督促学校红十字会组织、托幼机构收取在校、在园学生交纳的互助金,编造花名册、填写《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医疗证》(作为学生缴费凭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三)督促学校负责核实本校学生生病住院期间出勤情况并向学生家长出具证明;
(四)帮助各学校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

第八条 市和区(市)县卫生局负责少儿住院互助金以下工作:
(一)负责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二)组织少儿住院互助金专家组对经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出需作进一步鉴定的事宜进行裁定;
(三)支持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儿童计划免疫机构,收取、上缴非在校、在园儿童交纳的互助金。

第九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实施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宣传和动员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并组织开展各种公益宣传活动,使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深入人心;
(二)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收取非在校、在园少年儿童交纳的互助金,编造花名册,填写《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医疗证》(作为缴费凭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三)支持、督促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收取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交纳的互助金,编造花名册,填写《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医疗证》(作为学生缴费凭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第十条 各区(市)县应成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管委会在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统一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工作的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少儿住院互助金征缴和上解工作;
(三)负责审核、结算、报销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定期公布当地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情况,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

第十一条 参加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交纳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学年度40元。以后年度可根据少儿住院互助金收支情况调整交费标准。

第十二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实行每学年度收取,有效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收缴时间定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收缴互助金手续(在缴费期以外时间出生的满月新生儿可在满月后的1个月内交费)。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参加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的费用,通过学生就读学校、托幼机构收缴。
年龄满1个月以上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含在缴费期以外的时间出生的满月婴幼儿),凭户籍证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儿童计划免疫机构,自愿缴费参加。
对城乡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需交纳的费用及住院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在民政部门申请适当补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可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向残联申请适当补助。

第十三条 学校、托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收取的互助金,必须全额存入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的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专用账户。
解缴互助金的程序:由收费单位直接缴入所在地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的“收入归集帐户”,并附缴费花名册及表格;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汇总后,统一将资金上解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专用帐户。

第十四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因病、因伤住院治疗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医疗范围,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部分费用。
患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可按规定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部分费用。

第十五条 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由家长自理,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下列规定分级距支付:
级数医疗费用级距支付比例
1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60%
2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70%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80%
410000元以上的部分90%
在每一学年度内,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最高金额为每名中小学生、婴幼儿8万元。

第十六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金补偿范围:
(一)挂号、伙食、陪伴和观察室、家庭病床、康复病床的费用;
(二)未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
(三)在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四)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当自理的费用;
(五)因第三方造成伤害而发生的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
(六)因参与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第十七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申报准入程序,报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审核确定。

第十八条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用药目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用药补充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诊疗补充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大病门诊用药目录》,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治疗,并按照规定办理病人住院、出院、转诊和转院等手续。

第十九条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少儿住院互助金结算窗口。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采用医院结算方式,出院时患者家长免交应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部分,该部分由医院向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申请结算。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医院结算的,可持相关资料到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结算。

第二十条 对应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定点医院每月汇总后上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初审,经初审后上报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复核,复核后由区(市)县少儿互助金管理中心直接与辖区内定点医院结算。
对不应住院及不合理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市和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

第二十一条 对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发生争议时,由各级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专家组负责鉴定。经鉴定属不合理或非少儿医疗互助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市和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可拒绝支付;属医院责任的费用由医院承担;属参加人责任的费用(报销以外的)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城乡低保户和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发生应由患者家长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医疗救助。

第二十三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若年度内少儿住院互助金发生超支,可由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申请开户银行垫付,次年在筹集的互助金中归还,也可由红十字会募集资金予以补充。少儿住院互助金有结余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少儿住院互助金利息收入计入互助金本金。

第二十四条 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存储。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收入归集户”(收入过渡户)和少儿住院互助金“支出户”。

第二十五条 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由各级政府安排,不得从少儿住院互助金中提取。

第二十六条 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少儿住院互助金收支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每两年召开一次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表彰会,对大力支持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社会力量和在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检察官,正确认识你自己

钟伟苗


  目前,全国各地政法机关正在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在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不断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的素质,切实增强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一个人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的认知能力和程度,而心态的外在表现则是其对自身认知程度的一个客观反映。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人往往心态不怎么好,反过来,心态不好的人往往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必然结果。司法干部尤其是检察官一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始终保持正确的心态。这是司法干部尤其是检察官正确履行职责和保证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前提。
当然,要做到正确地认识自己却并不容易。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此,正确地认识自己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比较好的心态更是不容易,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总结、不断地修练才有可能达到。
  有一位文书,很不情愿地天天做着抄写的工作,可是迫于生计,又不得不做。效率自然很低,心情又非常压抑。一天,他遇然看到书法家启功先生被迫抄大字报的事。那是文化大革命中,启功先生被打成了牛鬼蛇神,强迫他给革命群众抄写大字报。启功先生抄得非常认真,一笔一画,一丝不苟。原来他在练习书法。据说,这为他日后书法取得巨大成就,起到了很大的帮助。这位文书很受启发,就把抄写和练习书法结合起来。从此他不仅不再厌烦他的工作,他的字也写得越来越漂亮了。另有一位老人,把上街买菜当成了负担。朋友告诉他,上街也是一个难得的锻炼机会。他这样一想,果然奏效,买菜成了他的习惯。谁都有厌烦的时候,厌烦情绪非但效率极低,而且有损身心健康。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当你看到利的时候心情就不一样了。这是一种正确的心态。
  保持正确的心态,能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时能达到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保持正确的心态,能使人生既有亮度,也有厚度,既有张力,又有定力,能使人真正做到泰然看得失,从容度人生。
  检察干部特别是检察领导干部要保持正确的心态,不妨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一要少欲。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生命如舟,载不动太多的物欲和虚荣,要想使生命之舟在驶向彼岸时不至于中途搁浅,就必须轻载。人生苦短,要想获得越多,就得放弃越多。少欲就是要有淡泊之心。要正确对待自己的成败得失、进退留转,拥有一片“去留无意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望天外云展云舒”的淡泊心境。少欲就要看低自己一点,人就会多一分清醒,少一分陶醉。能够得到提拔或重用,并不代表自己处处都比别人强,只能说自己比别人多了一次难得的机遇,这里面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
  二要识友。朋友不求多。朋友是知音、知交、,必须以真诚为基础,互相信任、宽容、忠诚、帮助,才是真正的朋友。然而,真正的朋友不是刻意寻求来的,而是在工作、学习、生活、交往中自然形成的。交友需要缘份,我们只能坚持以诚相待,真情相见,至于是否能成为朋友,那得顺其自然,无法刻意追求。一经刻意,便很难说是真正的朋友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一个人素质层次的高低可以与其交往的一帮人的素质分析为视角,从他们之间交往的频度和程度入手,这也是识人用人的重要方法之一。
  欧阳修在《朋党论》中讲: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如今亲君子远小人还是亲小人远君子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论语》里说:益者三友:友直(直指正直)、友谅(谅指讲信用)、友多闻(闻见多识广);损者三友:友便癖(癖指怪癖)、友善柔(柔指心术不正)、友便佞ning(佞指花言巧语)。指的是与前三种人交友对你有好处,与后三种人交友对你有损害。胡锦涛同志也讲过: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对那些怀有个人目的来拉拉扯扯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更不能为了贪图享受而去傍大款。
  三要和谐。和谐的心理是一个人素质健全的重要标志。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给干部身心健康带来一定冲击。若处理不好,难免出现道德失范、情绪失控、心理失衡等问题。
  人与人要和谐,人与物要和谐,人的内心更要和谐。内心和谐的人是善良的。他往往会信奉“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会对弱者常怀慈悲之心,伸出温暖的手,而不会弱肉强食。与一个内心和谐的人相处,你会觉得安全。内心和谐的人是平静的。他往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不会为一时得失而呼天抢地,也不会为身边的人飞黄腾达或大富大贵而妒火丛生,他只会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进。内心和谐的人是达观的。他往往对闲言碎语只是微微一笑,听得进逆耳忠言,看得开过眼烟云,他往往视野开阔,性情乐观。内心和谐的人更是知足的。他会常怀感恩之心,信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常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对华服美食、高官显位不作非份之想,身居陋室而其乐融融。内心和谐是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一种态度,一种情操。实现内心和谐的过程,是一个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强化自我素养的过程。
  四要敬业。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就是说,在位尽职不要倦怠,执行政令忠心耿耿。即使遇到大的困难和挫折,也不能轻易放弃对事业目标的追求。古话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温家宝总理也说:多难兴邦。平庸之悲,面对苦难,往往颓然叹息而失措,终至一蹶不振,为苦难所吞没。而坚强之人,面临苦难而意志弥坚,认定目标,艰苦奋斗,往往终会否极泰来,苦尽甘至。对年轻干部来说,尤其要立足本职,从基层干起,这是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也是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一条必由之路。年轻干部一定要树立在寂寞中成才的观念。著名翻译家傅雷曾说:耐得住寂寞是人生的一大武器。甘于寂寞,有助于提高知识技能储备,有助于养成脚踏实地的务实作风,有助于陶冶良好的职业操守。要时刻牢记“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够,而耻智之不博”。在敬业爱岗的同时,又要正确对待权力。“什么是权力?当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这不叫权力,这叫正义。而当一个人同样犯了罪,皇帝可以判他死刑,也可以不判他死刑,于是赦免了他,这就是权力!(影片《辛德勒名单》中的台词)。”为官者切不可把权力简单地当成是正义,或者把正义转化成为权力。就当今社会来说,要特别强调为官者要有好的官德。人无德不止,官无德不为。古人云: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从政道德是每位干部的立身之本,用权之道。要怀德自重,养心自慎。
  五要有畏。人是需要有一点畏惧之心的。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凡天不怕地不怕、唯我独尊、为所欲为的人,闯的往往就是大祸。《论语》: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思所以亡则存矣。有一则典故说的是同样的道理。孙叔敖作楚国的令尹,一国的官吏和百姓都来祝贺。有一人老人,穿着丧衣,戴着丧帽来吊丧。孙叔敖对老人说,我担任令尹这样的高官,人家都来祝贺,只有您来吊丧,莫不是有什么话要指教吧?老人说,是有话说,当了大官,对人骄傲,百姓就要离开他;职位高,又大权独揽,国君就会厌恶他;俸禄优厚,却不满足,祸患就可能加到他身上。孙叔敖向老人拜了两拜,说:我诚恳地接受您的指教,还想听听您的其他意见。老人说,地位越高,态度就越应谦虚;官职越大,处事也要越加谨慎;俸禄已很丰厚,就不应索取份外财物。你严格地遵守这三条,就能把楚国治理好。居官要有所畏,干事才有所成。要畏群众、畏法纪、畏监督、畏责任。
能否正确认识自己,取决于是否有好的心态。是否有好的心态,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理智。是否有足够的理智取决于是否注重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值得一提的是,好的心态与追求进步、追求完美、追求卓越等并不矛盾,它只是与好高骛远、玩弄权术、贪图不法利益等相对立。做人要有理智,做官更要有理智。要始终牢记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得意时不飘飘然,失意时不愤愤然。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把个人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把人生看透一点。这既是一种超脱,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
  检察官,从我开始,从现在开始正确认识你自己吧。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钟伟苗